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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工作(2025年第三批)的通告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25年第三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新申报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需申请延续的,无需参加考试。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由安管人员本人登录湖北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网址:http://sl.hbslaj.cn,以下简称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或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注册,提出延续申请。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根据《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大纲》(鄂水利函〔2025〕60号)制定,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和履职能力。 三、考试报名事宜 (一)本次考试由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本次考试报名不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试合格后1年内,报考人员可通过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或湖北政务服务网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届时省水利厅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第十二条要求审核证书申领人员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考试初步定于9月27、28日,请考生密切关注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具体时间和考试场地将会在“通知公告”栏发布。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安管人员本人需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或湖北政务服务网申领合格证书。 (二)安管人员一次只能报考一种类型证书,若申请另一种类型证书,需重新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按所报名的类型申领相对应的证书。 (三)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费用。安管人员报名成功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需在考试开始日前,通过水利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请假,无故缺考且未请假人员,将停考一次。 (四)在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安管人员考试中因违反考场纪律被处理的人员(禁考期内)和上一批无故缺考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联系方式 水利厅监督处:喻鹏,027-87221943; 系统技术服务:027-87338646;转水利三类技术服务。 湖北省水利厅 2025年8月28日 |